德威尔太阳能2008年度经销政策
一、目标市场:
省、市、县、镇级有实力的家电公司、有批发能力的商场,有分销能力的太阳能经销商、专卖店及专业的建材、厨卫、家电、灯具等大型批发商。
二、德威尔经销商资格认定及基本要求
1、德威尔一级经销商以地市级与县级为主,特定区域(偏远地区、待开发地区、太阳能普及欠发达地区)由考核后可确立为省级经销商。市场发达的乡镇地区由公司考核后可确立为乡镇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实行独家经销制,经销区域内二级分销商原则上由一级经销发展与管理,由公司监督,但不与其直接产生销售关系。 2、德威尔经销商必须具备各种合法的经营证照、手续,并具有一定面积的营业场地。 3、德威尔经销商必须在适合地段有符合公司统一VI形象的标准专营店,并对经营面积要求如下:
省级市场 |
80m2以上 |
地级市场 |
60m2以上 |
县级市场 |
40m2以上 |
镇级市场 |
20m2以上 |
4、德威尔经销商应具备良好的资金能力、市场运作能力,以保障品牌在各地的推广和提升,对其首提货款、年销售任务及二级网点开发量要求如下:
市场级别 |
首提货款(万) |
年销量(万) |
二级网点(个) |
省级市场 |
8 |
80以上 |
15 |
地级市场 |
5 |
50以上 |
10 |
县级市场 |
3 |
30 以上 |
5 |
镇级市场 |
2 |
20以上 |
0 |
5、德威尔经销商应热衷太阳能事业,认同“德威尔”品牌理念与企业文化,注重品牌形象,具有专业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帮助客户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筹划并实施宣传促销活动的能力,对其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市场级别 |
业务人员 |
展售人员 |
售后人员 |
省级市场 |
2 |
4 |
4 |
地级市场 |
1 |
2 |
2 |
县级市场 |
0 |
2 |
2 |
镇级市场 |
0 |
1 |
1 |
6、德威尔经销商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提升其能力的培训活动,配合公司实行的各类推广、促销活动,服从公司区域管理,遵守公司经销政策及按公司营运规范操作。 7、德威尔经销商必须与公司签订正式经销合同及售后服务协议并在公司备案,交纳市场保证金,金额如下:
省级市场 |
1万 |
地级市场 |
0.5万 |
县级市场 |
0.2万 |
镇级市场 |
0.1万 |
8、德威尔经销商应符合《经销合同》的其他要求。 |